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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带来机遇

添加时间:2015年6月5日   来源: 宁波私募股权律师  

新《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这就是说,同心公司发起人现在还有一百五十多人的扩展空间。这给同心增资做大打开了一项“政策大门”,陈王斌说:“是该法给我们带来的绝好机遇。”

同时,新《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转让作了更加便利的规定。对股东而言,可以通过方便的股份转让方式收回资金,及时改变投资方向;也可以通过质方式取得借款,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紧急需要。由于大大降低了股东后顾之忧,这些规定无疑让这个增资扩股方案更具市场吸引力,从而也更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