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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债权,债权人会议如何组成?
添加时间:
2015年12月25日
来源:
宁波私募股权律师
债权人应在法院公告后3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三个月期满后,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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