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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后的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添加时间:2016年9月16日   来源: 宁波私募股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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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改制后的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企业改制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现象之一,文章通过对企业改制中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提出了我国企业改制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对策,即更新观念,提高对人力资源重要性的认知;重视企业改制后员工情绪的问题;重视员工的社会化培训以及完善企业经营者的选拔机制。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国有企业逐步走向以法人治理为特征的现代公司,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国家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和对企业一包到底的现象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我国政府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任务。按照决议,对那些长期亏损、无市场前景、无竞争的国有中小企业,通过兼并、出售、破产等形式逐步改制。
  目前,我国企业改制的核心主要是企业产权制度方面,即理清企业产权关系,真正转变政府职能。企业改制后,尽管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使企业产权结构初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但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或改制后,没有树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观念,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进而影响到企业改制的深化,如企业中富余人员安置问题、员工的再社会化问题以及企业经营者的配置问题等。
  企业改制后的人力资源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落后
  勿庸置疑,人力资源是企业各种资源中最为重要的资源。2002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当今和未来的国际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现代企业实践也证明,企业最终所产出的价值归结到底是由企业的人才发挥作用。尽管我国企业改制走过了风风雨雨,但不少企业在人力资源的观念上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而呈现滞后现象。
  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人力资源观念滞后主要体现为:传统的人事管理被视为一种单纯的事务性管理活动,通过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等手段,实现人和事的相互协调,从而发挥员工的潜能。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企业改制后的人事制度改革不到位,企业经营者没有完全从人事管理转变到现代人力资源的管理上来,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处于割裂状态,而不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大多数企业普遍忽视人力资源的资本性,不承认人才是企业中重要的生产要素,将员工看为被动的生产要素和用来达到利润目标的手段而加以控制,没有对员工进行开发和利用。企业改制后,缺乏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岗位分析,常因人设岗、因人设事,结果造成员工职责不清、工作推诿、绩效考核缺乏量化的指标体系等现象。
  富余人员问题
  据统计,我国国有企业职工近8300万人,而企业冗员大约是1100万-1500万人,每年用于这部分人的支出高达550亿-570亿元,高于1998年490亿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利润。尽管1996年下半年,中央政府出台了下岗减员政策,国有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裁员,但到目前为止,国有企业裁员仍然步履维艰。作为裁员既是企业改制中一项十分棘手的问题,也是现代组织变革的重要环节。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用传统人事管理的方法和模式实施裁员,稍有不慎,就可能给社会稳定和企业改革带来负面的影响。在我国目前企业改制的形式下,企业员工的安置是各种形式改制的首要任务。因此,在我国企业改制的背景下,如何真正做到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