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银忠律师,宁波私募股权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主持人:xx
出席人:全体股东
会议主题:
1、讨论公司注销事宜。
2、讨论成立清算小组事宜。
会议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xxxx公司。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由xx,xx组成,由xx担任小组负责人。清算小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编制清算报告股东会审议。清算小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清理公司财务,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务债权;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全体股东签字:
20x年x月x日
二、股东会决议怎么撤销
1、无效的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股东可以在任何时间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法院认定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根本性评价标准就是决议的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
2、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过了这个期限权利就丧失了。
股东提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可撤销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三、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法律
1、未成立清算组
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就开始清算的,导致公司的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无法清算
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懒惰松懈而不像履行义务,给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和重要文件等弄丢了的,而没有办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3、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优先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而已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报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解散后,未清算即注销公司
公司解散应当经过依法清算完毕之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没有经过清算就注销登记的,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债权人主张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都应作为清算财产,不受诉讼时效、出资期限的限制。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清算组的决议怎么写的内容,由此可知,劳动仲裁立案到开庭最迟为25天以上,同时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在欠债的企业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以破产申请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目标企业的破产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一些材料和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债权凭证,如经诉讼或仲裁的,应附有关法律文书;
2、债权发生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
3、债权种类、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
4、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详细情况和证据;
5、债权人企业法人证明或债权人其他身份证明;
6、债务人资产情况;
7、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